【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】推進柳州公共法律服務創新實踐
信息來源:柳州日報 發布日期:2025-06-13 10:00 【字體:小中大】
公共法律服務作為國家治理現代化在基層的“最后一公里”,直接關系到鄉村振興總要求“治理有效”的實現。當前柳州面臨的法律服務供需矛盾,實質上是治理能力現代化與群眾法治需求之間的結構性張力,亟需構建既符合中國式現代化特征、又具有民族區域特色的公共法律服務新格局。
完善制度體系,夯實法治基礎。首先,立足民族區域特色,構建多層次、差異化的公共法律服務制度框架:一方面,結合《廣西壯族自治區鄉村振興促進條例》,制定我市《農村公共法律服務實施細則》,重點在三江侗族自治縣、融水苗族自治縣等地區創新雙語法律服務機制,推動民族習慣法與現行法律體系的有機銜接;另一方面,借鑒貴州“黔東南州苗侗雙語普法”的先進經驗,將普法宣傳深度融入坡會、蘆笙節等民族傳統節慶活動。其次,建立協同推進機制,建立“三位一體”保障體系:一是強化組織保障,將公共法律服務納入鄉村振興考核指標,建立跨部門聯席會議制度;二是優化服務供給,在實現“一村一法律顧問”全覆蓋基礎上,重點提升服務質效;三是完善資金保障,單列法律服務專項資金,推廣“法治積分超市”等創新模式,激發群眾參與熱情。
優化資源配置,提升服務質效。首先,針對民族地區農村法律服務資源分布不均的問題,實施“三支隊伍”建設工程,推動優質資源下沉,落實自治區“百名律師進鄉村”政策,對在民族地區設立服務站的律師事務所給予政策支持,通過政策引導和法律援助補貼,吸引優質法律服務資源向農村地區流動;聯合自治區內有關高校開展培養“侗語+苗語+法律”復合型人才培養;升級“龍城普法”APP,新增少數民族語言服務功能,為民族地區鄉村群眾提供在線法律咨詢及援助,提升法律服務的便捷性和覆蓋面。其次,創新“法治+N”服務模式,總結推廣三江侗族自治縣“鼓樓調解”等特色做法,在民族村寨建立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,圍繞油茶、金桔等特色產業提供合同審查、產權保護等全鏈條法律服務,助力產業健康發展。
護航產業發展,保障群眾權益。一是完善鄉村產業權屬配置,充分發揮公共法律服務在調整經濟關系、規范經濟行為方面的重要作用,護航農村產權改革,加快推進農村“三變”改革(資源變資產、資金變股金、農民變股東),探索“土地流轉公證全程幫辦”服務,建立市縣鄉三級農村產權糾紛仲裁體系;二是完善利益聯結機制,總結柳江區“螺螄粉產業鏈+法律服務”經驗,引導鄉村企業與農村群眾不斷強化利益聯結,讓專業合作社、家庭農場以及農業勞動者群體更多分享產業發展收益,壯大鄉村地區產業化聯合體,為合作社、農戶提供訂單農業法律風險防控指南,在農產品加工等領域推廣“公證存證+維權援助”模式,切實維護農民合法權益。
深化多元共治,培育法治文化。整合“寨老”等民間調解力量,在三江侗族自治縣富祿苗族鄉等試點建立“雙語調解團”,打造“楓橋經驗”柳州升級版,提升基層矛盾糾紛化解效能;實施“無訟村屯”創建工程,將法治元素有機融入侗族“款約文化”等民族傳統文化,創作《侗歌普法》MV等群眾喜聞樂見的法治文化作品;構建法治文化傳播矩陣,利用“廣西三月三”等民族傳統節日開展法治宣傳活動,在鄉村廣播站開設少數民族語言普法欄目,擴大法治宣傳覆蓋面。
完善民族地區公共法律服務體系,是推進中國式現代化在邊疆民族地區的生動實踐。柳州市要以此為契機,進一步創新工作思路,完善工作機制,努力打造民族地區法治建設的“柳州樣板”,為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、推進鄉村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作出新的更大貢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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